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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检察瞬间|上班首日,签下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09-09 01:15:40    点击数:

  1999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的全体干警大会上,河北省献县检察院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与院党组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

  根据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自1992年开始,每年春节后第一次全体干警大会上,河北省献县检察院各科室负责人都要与院党组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书》。

  1999年1月18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1999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把治理人民群众关心的“乱”点作为当务之急,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999年2月22日,正值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在献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大会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与院党组签订了当年的综合治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全院干警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把稳定工作作为大事抓好,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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